我在游泳池里受伤。有关撤职或个人护理的责任是?当我父亲不接受离开程序时,他病得很重。公司可以忽略系统理由的恩惠吗?如果您拒绝支付离婚和搬迁财产的子女抚养费,如何使用法律负责?这个案件问题的主题为“责任”,重点是误解,例如侵权责任,劳动保护和确定“拒绝实施犯罪”。法官提醒,法律不仅保证了商业管理权的法律和遵守,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同情人性的需求,而且在Epethe判断中所有权和冷漠的恶意转移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道德与法律之间的两项职责。他们每个人都承担责任●游泳池很滑,跑步和跌落●受伤的人负责60%的时间。 2024年6月,天气很热,徐和三个朋友约会在朱公司公司管理的游泳池里游泳。游泳片刻后,徐从游泳池的边缘去了海岸,开始向前奔跑。突然,他滑入游泳池的角落。然后瓷砖闯入地面,然后破碎的瓷砖刮擦Xu的左大腿。同一天,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之后,徐和朱的公司开始组织以组织薪酬,但谈判失败了。因此,徐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朱公司向他支付13,701.83元的损失。地点:Nansha地区人民法院的结果:法院认为,首先,作为具有民用能力的人,Xu对自己行为的安全和风险有重大了解。游泳池周围的土壤很滑,游泳池也有危险的技巧,例如“滑动汽车”在这种情况下,Xu仍然选择奔跑,也不要放慢或不小心转过身来,因为惯性的滑倒而跌倒。在这种情况下,当Xu游泳并沿着游泳池奔跑时,教育者和救援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奔跑,在现场,没有工作人员,护理人员或巡逻删除,未能防止安全意识和未能履行网站Afty管理义务,应带来相应的薪酬责任。基于此案,南沙法院裁定XU将60%的责任带给自己,朱公司将带来40%的薪酬责任。根据Xu的医疗费用,医院饮食的津贴,护理费用,工作损失和运输费用,朱的公司在XU的一次性赔偿中受到了5,453.71元的赔偿。案件受少量诉讼的约束,现已发生判决。法官说:作为收入的公共场所,游泳池应在开展业务活动时根据法律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一方面,应由足够的安全人员,救生员和其他员工使用它来及时评估博物馆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应布置提醒口号,防滑设施等,以降低所有隐藏R的安全性isk。此外,作为自身安全责任的第一个人,应在参加各种健身活动(包括游泳以防止对自己和他人伤害)时要小心的义务显然是要小心的。理解●我父亲病重,并在延迟程序后被解雇。 ●该公司提供了超过60,000元的回报。有一天,上班的Yan收到了他父亲突然出现脑梗塞的消息,并在第二天离开后的9天内向公司申请。当他出来时做某事时,他要求他与总经理签名并为他拍照。那天中午,Yan要求总经理签署,总经理要求他“将其放在桌子上”。 YAN通知人员部门,该部门回答说:“根据Manu -oployeene的政策和法规,请请假。请假表应由总经理。 “因为他的父亲在他的家乡Yan的家乡,担心的是他的家乡,他在完成手术之前的那天下班后回到了他的家乡。五天后,员工与Yan接触,并要求他返回工作并完成工作。否则,他在工作中又不到了。 Yan的九天从未回到工作,因此他发出了通知,要求Yan在两天内返回工作,否则根据法律结束了劳动合同,Yan在两天后返回,与公司一起解释,并向他的家乡和其他支持送达陪伴。对Yan的劳动关系D,并结束了劳动关系,基于Yan连续10天失业。Yan对公司的处理和申请工作仲裁不满意。仲裁委员会已确定该公司已向Yan支付了一项时间 - 赔偿了超过60,000元的Yuan,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裁决,并要求一项劳动合同。对劳作的非法终结合同的赔偿:瓦杜地区人民法院,Quangzhou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争端的重点是:如果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结束了公司的政策S和法规,但请假的适用是在可能的范围内以必要的方式提出的,并意外地失业。其次,当公司发布一条通知,要求Yan在时间限制内恢复工作并解释旷工的事实时,Yan在必要时到达帖子,说明了情况并提交了支持者。尽管该公司认为Yan并未及时完成离开的方法,但他可以鼓励Yan遵守公司的法规,并通过谈话提醒,警告等进行未来的纠正。公司直接基于劳动关系,基于此,而无需正义。总而言之,由于上述原因,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公司的结论显然无效且非法。瓦杜法院首次裁定该公司首次支付了60,000元人民币以进行非法就业关系。该公司不满意和申请埃德上诉。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次录音:上诉被拒绝,最初的判决得到了提升。法官说:由于特殊的紧急情况,需要离开雇员,雇主应合理地使用雇佣权,理解和容忍在诚实信仰和可行性范围内合理地放弃索赔,有效地保护工人的权利离开并让雇员感到人性化。工人还应遵守公司管理条例,进行良好的沟通,执行必要的程序并在离开之前提供工作,以避免由于自己的行为而对公司的劳动和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双方共同努力,互相了解,并促进与工作友好而有序的关系的建设。逃脱责任●长期拒绝支付支持儿童●一三个月监狱李和林是前妻子,并且存在争议d离婚,所以他们上法庭。在离婚的情况下,拜兴法院裁定,林每月必须向儿子林·小米(Lin Xiaomou)支付1,500元人民币,直到他成年。同时,林还必须支付Li 500元人民币,以支付每个月的离婚付款,最高15年。但是,在判决后,林拒绝长期支付子女抚养费和离婚。为了保护儿子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李尝试了两次与林组织和代祷,试图更改付款和金额方法,并向法院申请多次强制执行。但是,为了避免责任,林采取了诸如所有权的转让和拒绝报告拥有情况之类的步骤,从而使实施无法正确地完成。在此期间,法院对林施加了司法限制,因为他未能履行有效判决(例如na na na na na na)所提及的义务。位置:Baiyun广州地区人民法院的结果:最终,拜兴法院因拒绝执行判决和裁决而判处林林判处一年零三个月。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6条决定,由于婚姻关系的终结,父母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会丢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知道自己有孩子要抚养的人,也拒绝纠正强迫YeTGPUP工具下的付款,但即使他知道自己有孩子,也拒绝履行其付款义务。他的行为与人类伦理背道而驰,并形成了拒绝执行判决和决定的罪行,应受到道德和法律处罚。 ■写作:Xin Kuaibao记者Gao Jing Maomaoyu